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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我校2016—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工作的通知

各学院:

我校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工作已经开始,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甄别工作。具体甄别要求如下:

一、申请原则及要求

自愿申请原则。申请的学生必须填写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。

二、评定依据及原则

各学院根据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定。

三、公示

各学院必须将甄别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本系内进行公示3天,公示期间需广泛征求学生意见。公示后无异议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及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》于923日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。

附件1.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

附件2.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》  

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9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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