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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学院:  

为鼓励学生奋发向上、刻苦学习,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,科学化、系统化地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,促使学生全面发展。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,开展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和奖学金评定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2015-2016学年第二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标准按照2015级学生学习指南中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》进行测评。

二、各班要科学地设立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,做到科学化、公开化,将评定结果登录在综合素质测评表上。评定结果在班级中进行公示,由每名同学签字确认,如无异议由辅导员签字后于918日前(2013923日前)上报本学院(上报材料包括:班级本学期综合测评表电子档、纸质档;测评学期及上学期智育成绩排名对比表电子档)。

三、奖学金评定严格按照2015级学生学习指南中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》上的条件进行评定,评选比例严格按照班内3%5%10%进行。各班将奖学金评定结果于923日前(2013930日前)上报本学院(上报材料包括:各项奖学金获奖名单;单项奖学金须提供相关材料,并在材料中注明学院、班级、评选奖项,如无相关材料不予认定。)

四、请各学院将本学院奖学金评定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将各项奖学金名单(包括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)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及相关证明材料(须本学院分管领导签字,加盖本学院党总支章)各一份于930日(2013108日)下午1600前交学生处。

五、学生处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审核,将各学院评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,将结果上报学校。

六、请各学院在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各系要严格把关,不符合条件者一律不推荐。一经发现,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评资格。

特此通知。

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生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1697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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