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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8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申报立项的通知

各教学单位:

为加强学校教材建设,发挥教材在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,推动教学内容、教学形式的改革,构建具有特色学科专业优势、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教材体系。根据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重工商大融〔201837号)有关规定,学校决定开展2018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的申报立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立项条件

校级规划教材是指以我校教师为主编,接受学校教材建设专项经费资助、由国内权威出版社正式出版、主要用于我校教学的教材。

1.教材必须对应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。

2.近期无我校教师出版的同种教材。

3.具备下列条件的,优先考虑立项为校级规划教材:

1)体现我校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。

2)体现优势学科、特色专业人才培养转型成果的教材。

3)具有我校专业特色和课程特点的实验实训教材。

4)国家级、市级、校级重点课程的教材。

5)双语教学课程的教材。

6)移动互联网下的新形态教材。

4.已获校级规划教材立项但未结题的主编不得申报新的校级规划教材。

5.凡已有适合我校使用的国家级、省部级优秀教材、统编教材、行业认可度较高或著名大学、出版社出版的权威教材,原则上不再组织编写和立项。

二、主编资格

申请立项的教材主编应当主讲教材对应的课程2轮次以上,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:

1.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教师。

2.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,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的推荐。

3.已经出版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专著。

4.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。

5.主持并完成至少2项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,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。

三、申报立项程序

1.主编申报,填写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》(附件1),报送至所在教学单位。

2.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总体规划,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,并将申报材料和排序后的汇总表(附件2)报教务处。

3.教务处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,评审结果报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。

4.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择优立项,确定等级和资助金额。

5.教务处公示立项结果,无异议后发文公布。

6.教材初稿完成后,由主编所在单位初审后送教务处,教务处组织评审,评审合格的推荐正式出版。教务处负责落实校级规划教材的出版事宜。

四、立项资助

1.校级规划教材根据教材类型、教材所属课程的类型及教材的特色评定立项资助等级,重大项目资助1.0万元/项,重点项目资助0.8万元/项,一般项目资助0.5万元/项。获得资助的教材在出版时,须在适当位置注明“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校级规划教材”字样。

2.校级规划教材建设周期为2年,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。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,应提前3个月向学校教材编写委员会提交书面延期申请,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,否则取消立项资格。

五、教材的编写

1.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度。主编有权选定参编人员和拟定编写方案,并负责全面统稿、审阅。

2.鼓励教学经验丰富、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参与编写教材,编写的教材质量高、有特色、适用性强,能反映我校在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和研究水平。

3.教师在编写教材过程中,凡出现抄袭或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行为的,后果及责任由作者自负。

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规划,精心组织,积极申报。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44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

附件1: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

附件2: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

 

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83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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