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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7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

各学院:

为加强大学生创新能力、实践能力、科学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培养,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尽早地参与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和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,根据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重工商大融[2014]276号文件)的有关要求,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人基本条件

1.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者为学校在校二、三年级学生。

2.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、学有余力,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,对科学研究、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坚强的毅力。

3.学生应围绕一个课题组成科研小组,人数3-4人为佳,鼓励跨年级、跨专业组合。每位学生每年只可申报或参与一个项目,不得交叉申报。

二、项目申报立项范围

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、目的意义明确、立论根据充足、研究方案合理、技术路线可行、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和探索性项目。鼓励学生自主进行探索性研究。项目申报立项范围主要包括:

1.软件开发与设计项目;

2.社会调研项目;

3.商业策划项目;

4.应用性、创新性研究项目;

5.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。

三、项目申报

1.各学院明确专人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。

2.各学院设立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工作小组,负责发动指导老师和学生提出项目课题,经学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构成项目团队。在指导教师指导下,申请者填写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立项申请书》(简称《申请书》),一式三份,于20171110日前提交到各学院。

3.跨学院、跨学科申请项目,需经相关学院共同提出推荐意见后,由第一申请者向所在学院申报。

四、项目评审、立项

1.各学院组成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和评选,并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,加盖公章于20171117日前报教务处。

2.教务处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上报项目进行评审,评审后公示结果并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立项。

五、相关要求和说明

1.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指导教师主要由校内副教授以上职称(含副教授)人员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担任,每位指导教师每年原则上只指导1项,指导在研项目总计不超过5项。

2.学校以立项资助的方式推进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工作,学校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资助数额不等的经费,每个立项项目资助1000-1500元的项目经费,其中2/3作为实验消耗、书籍资料、文件打印、上机、市内调研等所需费用,不得用于购置仪器设备;1/3作为指导教师的劳务费。项目立项后可报销项目总经费的30%作为申报前期费用,通过中期检查后可报销项目总经费的40%,验收通过后报销项目剩余经费。

3.被资助的立项项目,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,并且在资助的对象离校前完成。

 

附件: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

 

 

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务处

20171018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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