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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通知

校内各单位

根据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〔2016263号)文件精神,为了更好的总结2013年以来,我校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,实现培养目标已产生明显效果的教学成果,我校将于2017年开展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,现就申报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
(一)申报范围

1.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,遵循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,结合十八大以来的新形势、新任务、新要求,在转变教育观念,推动教育教学改革,推进科教结合、产教融合,优化人才培养方案,改革课程体系,革新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和实验技术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全面推进素质教育,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知识、能力、素质综合提高、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实现文化传承等方面的成果。

2.结合自身特点,推广、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,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,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。  

(二)申报条件

1.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,为人师表。

2.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

3.直接承担高等教育教学工作(含教学管理、教学研究和教学辅助工作,下同)。

4.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9人。联合申报的成果主要完成人可适当增加,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。    

二、奖项设置

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、一等奖、二等奖和三等奖。

三、评选办法

根据《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实施细则》,按照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学成果奖励办法》、《2017年重庆市教学成果奖推荐申报工作方案》执行。

四、申报程序

1.按照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说明》(见附件1)的要求填写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书》(见附件2),同时填写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》(见附件3)。

2.提供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,同时提交支撑该成果的附件材料;教学成果若为教材,还须提交样书。

3.各单位根据申报指标份额负责初评,推荐上报,按照推荐申报工作进度安排按时提交申报材料(见附件4),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。
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明确责任,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成果评选推荐工作,力争实现市级教学成果奖的新突破。

 

 

教务处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1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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