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认真贯彻落实我校为期3年的反诈专项行动工作,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《关于印发重庆市教育系统反诈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渝教安发〔2021〕9号)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工作目标
通过为期3年的反诈专项整治工作,构建长效的反诈工作机制,减少涉师涉生电信网络诈骗事件,增强师生防范电信网络等新型诈骗犯罪能力,提升师生安全感。
二、组织领导
组长:校长、党委书记
执行副组长:分管安全稳定工作校领导
副组长:其他校领导
成员: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挂靠保卫处,由保卫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,党政办、学生处、宣传部、信息办为办公室成 员单位,办公室具体负责反诈专项行动日常工作。
三、工作任务
(一)落实工作方案,部署工作任务。
根据市教委关于教育系统反诈工作部署,开展工作调研,制定工作方案,完善工作机制,召开反诈工作动员部署工作会议,定期研判分析反诈工作形势,推动学校反诈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。
(二)明确工作目标,落实工作责任。
学校安稳办(党政办)负责统筹安排协调反诈专项行动工作,及时传达贯彻市教委有关专项斗争的指示、决定;保卫处负责研究、部署学校反诈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,及时收集、整理专项行动有关线索,对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开展专项行动进行业务指导;学生处负责加强学工队伍建设,加强学工队伍对反诈专项行动的工作指导,通过学工队伍有效开展专项行动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结合日常工作,积极开展反诈专项行动。
(三)加强反诈宣传,建立长效机制。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将反诈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安全重点工作,通过校园网、微信公众号、QQ工作群、校园广播、主题班会、邀请专家进行现场讲座等方式,开展多样化、多元化的宣传教育活动,形成长效机制,让师生充分认清新型诈骗犯罪各种形式,切实提升师生防范诈骗的意识和能力。
(四)深化线索摸排,筑牢反诈防线。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积极发动广大师生检举揭发涉师涉生诈骗犯罪行为,收集好有关证据,为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提供依据。学生处要牵头全面梳理摸排涉生“校园贷”“套路贷”及电信诈骗和其它方面涉生的诈骗问题,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,同时要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,筑牢反诈“防火墙”。保卫处要建立反诈工作台账,收集整理研判涉师涉生诈骗线索,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,配合做好处置工作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履行责任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将反诈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,纳入部门重点工作,将反诈法治宣传教育作为一项常态化、基础性的重要工作,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,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及线索台账,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。
(二)加强配合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要牢固树立“一盘棋”思想,既要结合自身职能,主动承担好在反诈专项行动中的职责任务,又要密切配合,加强沟通,通力协作,形成全校齐抓共管、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。
(三)加强督查。保卫处牵头,安稳办统筹,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反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,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上通报督查情况,确保任务落实,不走过场。
(四)责任追究。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因重视不够、推动不力、发现报告不及时、配合整治不彻底,造成恶劣影响的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,严肃问责。
(五)信息报送。专项行动期间,各部门、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每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小结,于每月20日前发送电子档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(保卫处)。联系人及方式:唐刚强;86999110(电话);bwc@cqrz.edu.cn。